海口市
政策政策文件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医用耗材)限价阳光采购规则(试行)》的通知

2020/09/14 9.0k 阅读 488 点赞


各市、县医保局、社保局、新农合办,洋浦社会发展局,省社保局、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限价阳光采购行为,挤压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空间,确保药品(医用耗材)供应及时到位、临床安全有效,我局制定了《海南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限价阳光采购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