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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二期曝光案件

2023/05/29 1.8w 阅读 424 点赞

本年度第2期《工作简报》刊发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移交的9家定点医疗机构(海南国瑞中医院、海南杏林不孕不育医院、海南关爱脑病康复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南和京生殖医院、海南建国医院、海南省地质医院、海南省妇产科医院)处理情况。

一、海南国瑞中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南国瑞中医院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5,909.80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二、海南杏林不孕不育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南杏林不孕不育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16,177.42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三、海南关爱脑病康复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南关爱脑病康复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1,483.90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四、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5,598,702.50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五、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3,664,541.31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六、海南和京生殖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南和京生殖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120,911.56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七、海南建国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南建国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药品超限定范围支付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1,043.95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八、海南省地质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南省地质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1,685.96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九、海南省妇产科医院

2020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海南省妇产科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移交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后续处理。经查实,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处理意见:

1.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项目金额182,462.40元予以追回。

2.责令该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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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