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双通道”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我局会同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评估认定,现将我市确定的海南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海口市第五批)信息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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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药店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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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医药集团和平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市秀华路店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美俗路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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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德信行大药房海口椰海大道店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 370 号和风鑫苑 4-8 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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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店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龙华路 33 号海南医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一层 C102-2 |
特此通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