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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拟确定海口市第三批“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2024/10/12 4.7k 阅读 277 点赞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琼医保〔2023〕118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海口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和各区医疗保障局组建现场评估小组,对海口市辖区内申报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认定。经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拟确定海南养天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康路分店等208家零售药店(详见列表)为海口市第三批“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医疗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0898-66738361。


公示:海口市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现场评估认定结果汇总表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