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公示 (2024年10月)

2024/10/31 1.4w 阅读 516 点赞

决定文书

海医保处字〔2024〕第15号

违法主体

海南省人民医院

主要违法

违规事实

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5226.02元、重复收费37702.11元和多计费用医保基金统筹支付205.79元等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违法使用医保基金共计43133.92元。

违反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六款、第七款;

《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琼医保〔2021〕287号)及其附件《海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决定

退回违法使用的医保基金43133.92元,并处43133.92元罚款。

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处罚机关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