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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客运车辆司乘人员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4/03/17 1.0w 阅读 144 点赞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5件规章:

一、《海口市客运车辆司乘人员管理办法》(1996年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布);

二、《海口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7年4月1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2002年3月2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修正);

三、《海口市建筑工程土方桩基础施工管理规定》(1996年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发布,2002年3月2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修正);

四、《海口市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若干规定》(1999年4月12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发布);

五、《海口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1999年7月1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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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