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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2025/12/17 1.0w 阅读 148 点赞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等政策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15.28公顷,分布在琼山区的旧州镇和秀英区的石山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造林的,应当优先建设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模式,并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保护表土层、降低整地强度、建设蓄排水系统、坡面植草、设置植物绿篱等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禁止采取全坡面全垦方式整地。

四、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口市各乡镇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表

      2.海口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51216


附件1

海口市各乡镇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表

序号

市辖区名称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²

国土面积(km²

1

琼山区

旧州镇

10.16

125.04

2

秀英区

石山镇

5.12

122.50

合计

15.28


注:除了上表所列的乡镇外,海口市其余乡镇均无禁止开垦陡坡地。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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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