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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12):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2024年7月底前完成城镇排水系统源(排水户)、网、厂排查工作。对照收集率提升目标,2024年9月底前各市县根据排查结果编制完成提质增效系统化实施方案,对照全省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本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并报省水务厅审核,2024年底前由市县政府正式印发实施,2024年、2025年各市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省级下达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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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牵头单位 |
海口市委、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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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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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翁克宁, 联系电话:0898-68724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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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海口市排水管网系统排查方案》于2024年4月18日印发,据此开展的全市城镇排水系统问题排查工作现已完成,并形成了《海口市城镇排水系统“源、网、厂、河”全要素排查成果总报告》及《海口市城镇排水系统“源、网、厂、河”全要素排查自评估报告》提交至省水务厅及市政府。在此基础上,《海口市排水管网完善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方案》于2024年9月编制完成,2024年12月底正式印发,从工作成效来看,2024年和2025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达到68.6%和74.4%,均已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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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
完成全市“源、网、厂、河”外业排查工作,并形成排查成果报告,进一步理清全市市政排水合流制、雨污混错接、施工降排水、管道缺陷病害、断头管及空白区等基本情况。根据排查成果采取行政执法和工程措施完善市政雨污排水系统分流排放和污水提质增效。通过“干一片成一片”工作思路,逐步完善市政排水系统,提升污水进水浓度。 |
政策通知公告
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1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6/10/25 2.3k 阅读 46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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